网站简介:
杭州市物价局是主管全市价格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价格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受委托起草有关价格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二)贯彻执行国家、省价格调控的方针、政策,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预期目标及有关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三)贯彻执行国家、省价格改革、调整方案,拟订全市价格改革方案及有关政策措施,公布后组织实施。(四)负责全市价格综合平衡,指导、协调、监督市直属有关部门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工作。(五)根据定价目录分工,制定和调整管理权限范围内的资源稀缺性、垄断性商品价格和重要的经营服务、公用事业、公益服务价格。(六)牵头提出杭州市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提出杭州市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方案,经批准后按分工组织实施。(七)负责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实施对价格和收费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依法受理价格行政复议;组织实施全市价格执法检查工作。(八)负责全市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市场价格行为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调查、认定和处理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指导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价格自律工作。(九)负责全市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公开价格信息,开展价格诚信建设,办理价格投诉举报,开展价格行政调解,处理价格争议,协调价格矛盾,维护合法价格权益。指导市本级价格协会工作。(十)负责全市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制定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制度,定期分析、研判价格形势,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制定全市价格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十一)负责全市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制定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制度,组织实施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和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工作;根据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的需要,调查分析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费用变化情况。(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做好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负责政府储备商品的价格管理。(十三)负责全市涉案价格认证(认定)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价格认证(认定)机构开展价格鉴定、认定、咨询等工作。(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