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简介:
杭州市统计局主要职责:(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法律、法规和规划,受委托起草有关统计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监督、检查各区、县(市)及各部门的统计工作。(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监督、检查各区、县(市)及各部门的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协调各区、县(市)及各部门、各统计中介机构的社会经济调查工作,依法审批或备案各区、县(市)及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按照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并实施相关的地方统计调查、监测、评价等制度;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报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三)承担组织重大国情国力和省情省力普查工作,组织实施市情市力调查工作;组织实施粮食、能源、服务业统计监测工作;搜集、整理、提供全市性及国内有关城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完善统计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开展社会经济发展评价和民生民意调查工作。(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区、县(市)及各部门的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数据库建设。(六)协助各区、县(市)党委管理区、县(市)统计局局长、副局长;组织指导全市统计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组织实施统计单位登记制度;负责全市统计单位名录库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七)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培训、统计中介机构发展工作,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交流与合作。(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杭州市社会经济调查局主要职责:(一)承担全市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具体管理工作。(二)承担国家统一部署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的具体实施。(三)承担农村统计调查、粮食监测、小城市和中心镇建设统计监测工作。(四)负责全市除国家调查样本外的满足地方需要的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贸易、住宿餐饮服务业抽样调查,开展企业景气调查和非工业能源消费调查工作。(五)负责除全市国家调查点样本外的满足地方需要的住户和农村低收入户调查工作。(六)负责全市社情民意调查工作。(七)组织开展全市经济社会调查研究,指导区县(市)地方调查队业务工作。(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