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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承德市主要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一个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一)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政策、规章。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宣传和舆情研究。(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政策,拟订全市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并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拟订、实施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标准,贯彻落实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的统筹办法,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贯彻中央、省按劳分配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福利政策,建立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工作总体目标,参与人才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全市人事考试工作。制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综合管理全市职称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推荐和培养,拟订引进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承(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一)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十二)负责规划和管理全市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并负责评估认定工作。(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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