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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是经国务院批准,于1997年在民政部依法登记成立的公募基金会,是目前我国唯一一家致力于发展法律援助事业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经历了第一、第二届、第三届理事会,2016年6月成立了第四届理事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宗旨是保障全体公民享受平等的司法保护,维护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主要任务是募集法律援助资金,为实施法律援助提供物质支持,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近年来,在司法部和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会的领导下,在慈善企业、爱心人士的关心和支持下,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根据不同人群和地区的需要,先后设立了22个专项基金,分别是中国优秀学子法律援助专项基金、“592”法律援助专项基金、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基金、中国民间对日索赔法律援助专项基金、残疾人法律援助专项基金、妇女家庭权益保障专项基金、老年人法律援助专项基金、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项基金、生态环保法律援助专项基金、5.12孤残法律援助专项基金、灾区县级法律援助重建基金、“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专项基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法治阳光基金、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专项基金、立德树人法律援助专项基金、复员转业军人法律援助专项基金、互联网法律援助专项基金、法治文化公益基金、矿山能源行业法律援助专项基金、寰宇法律援助专项基金、医药卫生行业法律援助专项基金。在这些来自社会的专项基金支持下,在尊重捐赠人意愿的前提下,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以科学的管理、诚实的信誉、执着追求公平与正义的精神,严格遵守《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费用支出最低化、服务数量最大化、服务质量最优化”原则,成功组织实施了一系列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法律援助项目,资助办理了大量法律援助案件,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十多年来,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取得了长足发展和进步,先后被民政部评为“4A级社会组织”和“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获得“中国十大法制人物”和“中华慈善奖”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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