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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商务委员会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本市商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根据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拟订本市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二)统筹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拟订开放型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总部经济、平台经济发展;牵头开展商贸领域招商引资;指导本市企业开展国内外合作交流。(三)促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指导和协调本市贸易促进体系的建立,推动总部贸易、转口贸易发展;推动企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组织指导对外贸易促进活动,推进出口基地建设。(四)推动全市服务贸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服务贸易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服务外包发展;指导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工作。(五)指导本市外商投资工作,组织拟订改善投资环境的措施;指导协调全市外商投资促进工作,协同推进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指导全市开发区外资引进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按照权限负责本市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合同章程变更等事项的核准和申报工作;指导办理外商投诉工作。(六)负责实施本市“走出去”战略;组织本市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工作;推进本市企业国际产能合作;指导本市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管理对外援助业务。(七)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经贸规划、政策及管理规定,负责本市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经贸合作工作。(八)负责市长顾问团秘书处的日常工作和商务顾问的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国外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商贸出国(境)团组的有关管理工作。(九)负责组织实施本市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城乡商品交易市场、大型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区规划布局;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传统商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业态发展,促进商务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推动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商贸流通方式发展。(十)拟订和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开展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工作;推动商贸领域信用建设;负责商贸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管和商务举报投诉受理,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承担组织协调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职责,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十一)负责推进本市商贸服务业发展,拟订本市商贸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起草商贸服务业法规草案、标准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发布商贸服务行业发展导向,组织、指导和推进商贸服务行业经营创新;负责推进本市商贸领域品牌建设。(十二)负责推进商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创新发展;负责商贸行业管理,促进商贸企业发展;负责液化石油气等重要商品经营的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茧丝绸行业协调管理。(十三)负责拟订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推进电子商务领域合作与交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推进互联网信息技术在商贸领域的推广应用。(十四)拟订会展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会展经济指标统计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优化会展行业环境;组织实施境内外大型经贸展览活动,指导和支持品牌展会发展。(十五)负责本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机制,按照分工负责重要商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十六)拟订粮食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计划,提出粮食流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负责市级储备粮油管理,承担粮食监测和应急调控、军粮供应管理的责任。(十七)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研究和制定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改革、投资、贸易、金融、人才等政策并指导实施;具体协调国家、市级有关部门及各片区自由贸易试验区事务;承担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十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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