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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保协)成立于2001年2月23日,是中国保险业的全国性自律组织,是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中保协的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之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加入保险行业协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机构可以加入保险行业协会”。截至2018年8月,中保协共有会员368家,其中:集团(控股)公司12家,财产保险公司86家,人身保险公司87家,再保险公司10家,资产管理公司14家,专业保险经纪公司50家,专业保险公估公司16家,专业保险代理公司30家,地方保险协会(含中介协会)42家,保险相关机构21家。中保协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中保协实行专职会长负责制,由专职会长负责协会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等工作人员。中保协通过每年度召开理事会的形式共同商讨协会的工作,下设互联网分会、信息技术专业委员会、统计专业委员会、资金运用专业委员会、地方协会专业委员会、财产保险专业委员会、车险专业委员会、理赔专业委员会、非车险专业委员会、农险专业委员会、再保险专业委员会、人身保险专业委员会、养老保险专业委员会、健康保险专业委员会、运营管理专业委员会、保险营销专业委员会、保险经纪专业委员会、保险公估专业委员会、银行保险专业委员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反保险欺诈专业委员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公司治理专业委员会、审计专业委员会、财会专业委员会、人力资源专业委员会、教育培训专业委员会、团体标准专业委员会、外资保险机构专业委员会、学校教育专业委员会、行业文化与形象建设专业委员会31个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的日常工作由相应工作部承担。中保协还通过定期召开全国协会系统会议,交流情况、协调工作。目前,中保协有18个常设办事机构:办公室(采购办公室)、组织人事工作部(政策研究工作部)、纪检监察工作部、信息统计工作部、资金运用服务工作部、会员服务及地方工作部、财产险工作一部、财产险工作二部、人身险工作一部、人身险工作二部、中介工作部、法律合规工作部、公司治理与财会工作部、教育培训工作部、标准化建设工作部、对外联络合作部、学校教育工作部、文化与传播工作部(编辑部)。中保协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经济金融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深入贯彻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配合监管部门督促会员自律,满足会员需求,维护行业利益,促进市场公开、公平、公正,推动行业发展,全面提高保险业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能力。中保协的基本职责为:自律、维权、服务、交流、宣传。自律:督促会员依法合规经营。组织会员签订自律公约,制定自律规则,约束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组织制定行业标准。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业发展情况,组织制定行业的质量标准、技术规范、服务标准和行规行约;积极推进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保险业诚信制度、保险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体系,探索建立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开展会员自律管理。对于违反协会章程、自律公约、自律规则和管理制度、损害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合法权益、参与不正当竞争等致使行业利益和行业形象受损的会员,可按章程、自律公约和自律规则的有关规定,实施自律性惩罚,涉嫌违法的可提请监管部门或其他执法部门予以处理;其他与行业自律有关的事项。维权:参与决策论证。代表行业参与同行业改革发展、行业利益相关的决策论证,提出相关建议;维护行业合法权益。加强与监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行业的联络沟通,争取有利于行业发展的外部环境;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当会员合法权益受损时,代表会员与有关方面协调沟通;指导建立行业保险纠纷调解机制,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协调沟通机制的构建与维护;接受和办理监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办理的事项;其他与行业维权有关的事项。服务:主动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监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保险市场存在的风险与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从业人员之间的关系,调处矛盾,营造健康和谐的行业氛围;协调会员与保险消费者、社会公众之间的关系,维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构建行业教育培训体系,开展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组织会员间的业务、数据、技术和经验交流,促进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其他与行业服务有关的事项。交流:建立会员间信息通联工作机制,促进业内交流。经批准,依照相关规定创办信息刊物、开办网站。根据授权,汇总保险市场信息,提供行业数据服务,实现信息共享;加强与其他相关行业协会的沟通与协调,促进行业对外交流;搭建国际交流平台,积极参加国际保险组织,引导行业拓宽国际视野,拓展对外合作领域和空间;组织参加国际会议和有关活动,服务行业走出去,学习、借鉴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其他与行业交流有关的事项。宣传:整合宣传资源,制定宣传规划,组织开展行业性的宣传和咨询活动;组织落实“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推动行业文化建设;关注保险业热点、焦点问题,正面引导舆论宣传;普及保险知识,利用多种载体开展保险公众宣传;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表彰先进典型,树立行业正气,营造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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