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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司法局主要职责:(一)组织实施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拟定依法治市和法治晋城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依法治市委员会日常事务,承担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检查全市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三)组织制定市政府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负责市政府制定的政府规章备案和行政规范文件合法审查。(四)指导、监督、管理全市的律师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五)协调、指导、管理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六)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公证工作。(七)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选任人民陪审员、管理人民监督员工作。(八)指导、监督、管理全市社区矫正教育转化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九)组织实施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十)负责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和仲裁机构的登记审核上报工作。(十一)指导、监督全市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和执法人员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十二)指导、监督市律师协会、司法鉴定协会、各行业调解协会的工作,负责对全市公共法律服务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十三)负责全市司法行政对外交流和司法行政协助工作。(十四)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十五)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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