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简介:
长治市财政局主要职责:一、拟定和执行全市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参与制定全市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二、拟定全市财政、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三、编制年度全市预决算草案和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入,管理市级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和有关政府基金。四、根据全市预算安排,确定全市财政税收收入计划。五、负责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工作,管理财政预算单位的非贸易外汇;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六、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资产评估业务。七、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工业、农业等经济发展支出、市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八、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九、参与全市国内债务和政府外债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地方福利市场的监管;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十、管理和指导全市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十一、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十二、组织全市财政教育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宣传工作。十三、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