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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教育局主要职责:1.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拟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起草教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开展教育行政执法,统筹推进市域教育改革,协调推进教育督导工作。2.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公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学校设置标准,改善办学条件,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3.统筹规划全市民办教育发展,制定民办教育指导文件,指导落实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设立、更名、年检、撤销和调整等工作。4.积极推进与驻地及市属高等院校合作发展,深化产学研结合,加强成人继续教育,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及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5.指导全市中小学党的建设,立德树人,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和校外教育工作。6.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管理全市中小学教材建设,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改革及校本教材开发,全面落实素质教育。7.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措施,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措施和使用情况;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与发布。8.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全市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工作。9.指导全市中小学教育考试招生工作,承担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高中阶段招生计划。10.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建设,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11.指导并统筹做好教育资助及教育扶贫工作,确保每个孩子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12.组织指导市域教育国际合作交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教育系统招才引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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