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简介:
忻州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城市道路桥梁、城市排水、城市照明、园林绿化、城市节水、市容环卫、城市综合行政执法等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研究起草全市城市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办法,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实施。(二)负责拟定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城市道路桥梁、城市排水、城市照明、园林绿化、 城市节水、市容环卫、城市综合行政执法等城市管理方面的年度计划,参与拟定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城市道路桥梁、城市排水、城市照明、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实施计划。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技术交流与合作、技术引进及创新、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三)负责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运营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城市节水工作。负责推进城市生活减排工作。(四)负责制定市本级城市道路桥梁、城市排水、城市照明、园林绿化、公园广场、市容环卫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年度维护计划和运营、维护、管理、考核工作。承接新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的运营、维护和管理。(五)负责拟定市本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和专项执法活动。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系统的建设和监督管理。(六)负责编制城市管理相关行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负责城市管理相关行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七)指导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工作。(八)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