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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教育局主要职责:1、根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政策和有关规章制度,起草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并贯彻执行。2、研究提出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规划和组织全市教育理论和政策研究工作。3、统筹管理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4、贯彻落实全市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指导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审定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的设置、更名、撤消与调整;组织对全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编写乡土补充教材、教学参考书。5、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认定。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6、统筹管理全市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的学历教育和招生考试工作;拟定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计划;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和中等专业技术学校的学历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大中专业毕业生就业分配制度改革,拟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7、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政治思想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8、指导学校的党建工作,统战工作及群众团体工作。9、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10、负责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并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11、负责管理全市职工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12、统筹管理全市出国留学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外事工作。13、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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