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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消防支队1997年组建成立,现有8个大队(包括7个市(区)大队和水上大队),11个现役中队,1个省级(泰州)灭火救援应急中心。支队现有现役编制404人,实有现役官兵423人,其中有干部151人,干部学员9人,士兵263人,士兵中有士官142人,义务兵121人。全市共有政府专职消防队11个,企事业专职队4个,乡镇保安消防队63个。共有政府招录专职消防员267名,其中政府专职消防文员108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59名。全市现役消防部队共有执勤消防车73辆,政府专职队共有消防车28辆,企业专职队共有消防车13辆,乡镇保安消防队共有小型消防车44辆,三轮消防摩托车27辆。截止2015年10月份,全市共有乡镇街道101个,派出所119个、社区民警805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139家,其中一级重点单位98家,二级重点单位919家,三级重点单位1122家。消防部队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一个警种,是公安机关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它担负着公安消防保卫和社会抢险救援的双重职能,是一支同火灾作斗争的军事化、专业化队伍,它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防止火灾的发生,减少火灾的损失,积极参加社会抢险救援,保卫国家经济建设,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消防部队的具体任务有两大方面:“防”和“消”,“防”主要由各级消防监督机构负责,“消”主要由基层中队负责,其主要职能有:1、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2、督促部门、单位制定消防安全办法和技术标准。3、督促检查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情况,参加竣工验收。4、督促城建、公用等部门建设、改善和维护公共消防设施。5、教育训练部队,指导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6、组织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7、迅速接警出动,及时有效的扑灭各种火灾,努力减少火灾损失,全力参加灭火以外的各种抢险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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