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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家保密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下属机构序列,承办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依法履行保密行政管理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保密局是对政府内部的文档,资料等方面的管理,就是负责政府保密工作,查处泄密,涉密案件,保密文件,内部电脑保密,及文档销毁等等方面的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保密局是一个负有检查,督促各政府机关履行《保密法》的行政主管部门。它可以明确政府机关的各类文件,汇报、报告,统计数据等材料的机密等级。同时还可以对所有涉及秘密以上的文件和部门行使督察检查以及指导的权力,依法要求该部门执行《保密法》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国家保密局既是保密委员会办事机构,又是依法主管保密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一)依法履行保密管理职能,监督、检查《保密法》及其保密法规、规章的实施。(二)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省人民政府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命令、决定,制定具体落实的措施。(三)制定和组织实施国家保密工作计划,提出改进和加强保密工作的全局性、政策性建议。(四)拟定保密法规,经立法机关批准后颁布;制订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保密规章制度;负责保密法规的解释。(五)指导、协调党、政、军、人民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的保密工作。(六)指导和监督各机关、单位对国家秘密事项依法确定密级、变更密级和解密工作;负责依法对国家秘密的有关密级鉴定工作。(七)制定保密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写、审定保密宣传材料;负责指导保密工作调研和理论政策研究。(八)指导和组织有关各单位依法对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制订保密干部和涉密人员的培训计划,组织编写教材和实施培训工作。(九)组织开展保密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泄密事件进行查处;组织或参与对重大的或跨地区、跨部门泄密事件的查处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对国家秘密的泄露采取补救措施。(十)制订保密技术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申报和管理保密技术经费,组织实施保密技术研制、开发、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党政保密电话专网的保密管理工作。(十一)负责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保密工作,负责对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审批和年审,组织实施对通信及办公自动化保密技术检查,负责对涉密计算机网络的设计、施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十二)组织、指导、协调对外经济合作中向境外提供资料的保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对有关部门和单位驻境外机构和公司保密管理工作;根据政府授权,代表政府处理有关涉外保密工作。(十三)负责对携带秘密级国家秘密出境的审批、签发《国家秘密出境许可证》工作。(十四)检查、指导全市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复制单位的审批,核发《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负责指导测绘资料成果的保密管理工作。(十五)会同教育部门负责教育考试保密工作。(十六)负责指导各单位保护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十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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