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简介: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主要职责:(一)负责宣传、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起草滇池保护治理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协调、督促市级有关部门履行滇池保护治理职责,指导滇池流域各区滇池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工作。(二)负责编制并监督实施滇池保护和治理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及综合整治方案,拟订相应的配套办法、措施。(三)负责统筹协调有关县(市)区和部门落实滇池保护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对落实情况组织评估。(四)负责滇池保护治理项目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或参与滇池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审查等工作。(五)负责滇池流域河(湖)长制办公室工作,统筹协调滇池流域主要出、入湖河道及支流沟渠综合整治,统筹、指导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工作。(六)负责对滇池一级保护区实施严格管理和控制,对建设项目提出审查意见,报市政府审批;对滇池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提出审查意见;指导各区对滇池三级保护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进行审查。(七)负责滇池水量的科学调度和滇池防汛工作,做好滇池草海、外海出水口控制闸等设施的日常管理。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收取直接从滇池取水的水资源费。(八)负责监督、指导滇池流域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负责滇池流域城市排水许可和排水监测工作,指导滇池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九)负责环滇池生态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生态建设方案审查,指导、协调各区滇池湿地管护工作;统筹协调滇池湖体蓝藻水华应急处理处置等内源污染治理工作。(十)负责滇池一级保护区的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滇池流域各区滇池一级保护区外的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十一)负责滇池渔业管理工作,制定滇池渔业资源增殖、捕捞控制计划,实施捕捞许可制度,登记、检验和管理渔业船舶。(十二)负责滇池海事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滇池的水上交通安全、船舶污染水体防治,对船舶入湖、水上水下活动等进行审批监管。(十三)负责组织滇池保护治理的科学研究,开展滇池保护治理专家咨询工作,应用推广科技成果,做好滇池水生生物保护工作。(十四)负责滇池保护治理对外交流合作,指导滇池治理基金会日常工作。(十五)负责滇池保护治理的宣传及新闻发布工作,指导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