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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6年12月20日成立,现下辖海陵区、姜堰区、高港区、泰兴市、靖江市、兴化市6个基层人民法院。泰州地处江苏中部,长江北岸,为沿海经济带与沿江经济带交汇处,通江达海。总面积5797平方公里,总人口500.9万,辖四市两区。马可·波罗曾这样描述泰州:“泰州城虽不大,但各种尘世的幸福极多”。泰州历代名贤辈出,代表人物有《水浒传》作者施耐庵、“扬州八怪”郑板桥、京剧艺术大师梅兰芳等。泰州古迹名胜众多,千年古刹光孝律寺、明代园林日涉园、始建于南宋的“江淮第一楼”望海楼等。溱湖湿地风景区、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诞生地白马庙等更是旅游观光的好去处。泰州是新兴的医药名城,泰州国家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我国唯一的国家医药高新区,规模经济闻名遐迩。随着地级泰州市的建立,自成立以来,在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泰州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法律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保大局、上质效、创品牌、争一流”工作目标,切实履行职能,能动司法,努力打造法院知名品牌。锐意改革,率先在全国推行刑事量刑规范化改革。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切实规范量刑行为,保证量刑均衡、量刑公正,率先在全国对规范法官刑事裁量权进行创造性地探索实践,取得了较好成效。从当初选择在一个基层法院试点,到全市法院全面推广,再到被列为全国中级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试点单位,经历了从选择试点,起步探索,到逐步深化三个阶段。改革成果得到了最高法院的肯定,为全国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和借鉴。构建和谐,率先将善良风俗引入民事审判。为提升司法工作的社会效果,使司法裁判更加贴近社情民意,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裁判的认同度。2005年,泰州中院从司法实务的角度,认真总结善良习俗在民事审判中运用的试点成功经验,制定了《关于民事审判运用善良习俗的若干意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丕祥院长亲自担任善良风俗司法运用课题组组长。2007年8月,人民法院报社、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泰州联合召开了善良风俗司法应用研讨会,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曹建明参加研讨会,充分肯定了泰州法院的探索举措。培植先进,推出全国重大先进典型陈燕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重大宣传典型、中国十大法治人物、全国三八红旗手陈燕萍同志长期扎根基层法庭,总结出一套以“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法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为核心的工作法,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优异的司法业绩生动诠释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深刻内涵。2010年1月19日,中宣部、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和江苏省委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了“陈燕萍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受到广泛赞誉。2011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60075件,审结56665件,为泰州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在新的征程中,全市法院将一如既往地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公正司法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新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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