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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统一战线由中共云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主办。中共云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省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2.推动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中央统战部和省委报告云南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拟订云南统一战线工作有关规划、政策和法规,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州(市)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统一战线宣传工作。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6.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及省委决策部署,研究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统筹协调民族事务和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和宗教行政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7.贯彻落实党中央治藏工作方略,促进藏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8.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和社会组织等有关单位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9.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10.统一领导海外统战工作,开展港澳台统战工作,做好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11.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及省委决策部署,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法权利和利益。12.协助管理州(市)党委统战部部长。受省委委托,领导省民族宗教委,领导省工商联、省侨联、省社会主义学院党组,指导省工商联、省侨联、省社会主义学院工作。代管省台湾同胞联谊会、省黄埔军校同学会、云南中华职教社。协助管理云南华文学院。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13.完成中央统战部和省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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