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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主要职责:一是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护的监督管理;二是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三是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四是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五是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六是负责监督管理各类保护地;七是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八是拟定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云南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国有工作;九是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督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十是指导云南省自然资源公安工作;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十二是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省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十三是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十四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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