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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要职责:一、执行党中央对外政策,综合归口管理全省外事工作,对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外事工作履行指导和监督职责,统筹协调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事务。二、宣传宣讲党和国家的外事政策,组织开展外事政策和外事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三、规范外事管理,完善和落实外事管理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和遵守外事纪律的情况,参与查处因公出国(境)工作中的违纪违规案件。四、负责承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云南省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委员会的对外事务;接待来访的国宾、党宾、议会外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从事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机构人员。五、归口管理因公临时出国(境)事务,负责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的审核或审批,颁发出国(境)人员因公护照。六、归口管理涉港澳事务,负责因公临时赴港澳任务的审核或审批,颁发因公赴港澳人员通行证;审核报批滇港澳官方、半官方和重要民间交往事务;接待来访的港澳官方、半官方及重要民间代表团(人士)。七、负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段国界及边境涉外事务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八、协助省委、省政府综合归口管理本地区涉领馆的外事事项;对外国驻滇领事机构进行日常管理。办理本地区领事认证业务。九、负责指导媒体进行涉外新闻报道;参与审核重要涉外文稿。十、归口管理外国记者来滇采访事务;指导有关部门安排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管理外国驻云南省的新闻机构和常驻记者,负责办理外国短期采访记者的签证电。十一、负责审核办理邀请外国人来华《被授权单位邀请(确认)函》、审核办理《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十二、负责审核审批有关部门申办、承办或协办的国际会议。十三、指导和管理云南省区域合作办公室的工作,统筹和归口管理我省区域合作中的重大涉外事项。十四、指导云南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开展民间对外交往活动及云南省国际友好城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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