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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31日,国务院正式批复设立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从此成为中国大陆境内继上海自贸试验区之后的第二批自贸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总面积118.04平方公里,包括福州、厦门、平潭三个片区。其中福州片区31.26平方公里、厦门片区43.78平方公里、平潭片区43平方公里。按区域布局划分:福州片区重点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两岸服务贸易与金融创新合作示范区。厦门片区重点发展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东南国际航运中心、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和两岸贸易中心。平潭片区重点建设两岸共同家园和国际旅游岛,在投资贸易和资金人员往来方面实施更加自由便利的措施。按海关监管方式划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重点探索以贸易便利化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创新,开展国际贸易、保税加工和保税物流等业务。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重点探索投资制度改革,推动金融制度创新,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高端制造业。对福建而言,通过设立自贸试验区,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营造更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对增强发展软实力,实现政府管理经济方式转变,推动长远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福建自贸试验区将以开放促改革。坚持扩大开放和深化改革相结合、培育功能与制度创新相结合,着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制化的营商环境,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福建自贸试验区将立足于深化两岸经济合作。结合国家战略和福建特点,深化对台经济合作,力求充分发挥福建对台优势,率先推动闽台之间投资贸易自由化和资金人员往来便利化进程,与现有的上海自贸试验区形成互补试验、对比试验。福建自贸试验区将服务于 “一带一路”战略。作为国务院确定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我省积极拓展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进一步优化福建对外开放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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