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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省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省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二)承担全省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省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全省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三)管理全省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负责省级储备粮棉糖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粮棉糖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省地方粮棉糖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四)负责省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省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省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省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省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省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五)根据全省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省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省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投资项目。(六)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七)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八)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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