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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财政局主要职责: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订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相关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二、承担全市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市级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年度市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报告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负责审核编制非税收入预算,细化部门预算,提高透明度;加强财政票据管理。四、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五、按照管理权限,拟订有关税收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财政税收计划,提出税收减免调整建议。六、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拟订需由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和财政预算内的其他收支管理。七、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省和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九、执行国家政府债务管理和中央代地方发行国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地方性有关政策、制度,负责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防范财政风险;按规定对国际金融组织以及外国政府对我市的贷(赠)款进行管理。十、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工作;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十一、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负责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估工作。十三、强化财税调节收入分配职责,完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缩小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十四、制订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组织财会人员开展财政、会计业务知识培训;开展财政业务重大问题的调研。十五、负责全市财政系统信息化和计算机网络建设,为财政管理提供技术保障;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十六、加强对市政府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监督、考核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责任体系,拟定和完善考核标准;拟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工作;收取市本级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指导和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全市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定所监管企业及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指导和监督区、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十七、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大数据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十八、承办市政府和省财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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