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简介:
毕节市司法局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承担相应责任;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承担全市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拟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3、领导、监督毕节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工作。4、指导、监督、管理全市的律师工作、公证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5、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6、指导、监督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7、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8、指导、管理全市司法鉴定机构登记工作。9、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应诉等法制工作和组织、指导全市司法行政调查研究工作。10、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车、服装等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11、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相关干部管理工作,协助各县(区)管理司法局的领导干部。12、承办毕节市人民政府和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事项。13、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及有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14、依法实施对强制戒毒人员的收治、管理、教育、戒毒治疗,组织开展生产劳动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15、负责所政管理工作。负责所情分析,所内案件预防工作;负责场所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16、负责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教育矫治工作。组织戒毒人员开展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开展戒毒人的心理矫治工作,负责社会帮教和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帮教等工作。17、负责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卫生管理和戒毒治疗工作,开展卫生防疫、防病治病等工作。18、负责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习艺生产劳动和生产工作。提供生产劳动和技能培训岗位,组织实施生产计划,负责安全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环境保护等工作。19、负责场所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装备管理、资产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20、负责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宣传、奖惩、人事警务、工资管理、教育培训、工青妇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任免干部;负责社会保险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2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