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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待遇政策,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4.贯彻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5.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6.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7.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交流合作。8.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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