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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委农工办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对农村实现小康社会和现代化的进展情况、对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参与研究制定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措施,协助市委、市政府作出农村工作部署。(二)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决策;负责有关改革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农村经营体制的改革。(三)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搞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研究和情况综合分析;做好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引导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四)指导、监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和会计、审计工作;监督、指导村务公开工作;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规划、协调有关扶持政策的落实。(六)对农村小康建设的进展情况和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加强指导,提出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决策。(七)指导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八)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村内公益事业建设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违法行为。(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十)积极开展农业保险工作,提出农业保险保额标准、保费提取和管理等有关意见,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十一)承担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农村集中居住点及康居示范村创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市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市“三来一加”工程领导小组、市村级“四有一责”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等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十二)在市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组织全市脱贫奔小康工作的计划落实、协调管理及检查考核工作。(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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