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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12月26日,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正式挂牌成立,辖沭阳、泗洪、泗阳、宿豫、宿城区五个县(区)院和派驻洪泽湖监狱的洪泽湖地区检察院,全市共有干警452人。2000年,坐落于市区洪泽湖路与世纪大道交会处,局部九层,总面积9300平方米的市院办公大楼投入使用。目前,市院现有在编干警89人。内设办公室、干部处、宣传教育处、侦查监督处、公诉处、反贪污贿赂局、渎职侵权检察处、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检察技术处、法律政策研究室、行政装备处、警务处。另按有关规定设纪检组、监察室(合署办公)。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内设办公室、政策研究室、干部处、宣传教育处、监察处、案件管理处、机关党委、侦查监督处、公诉处、反贪污贿赂局、预防局、未检处、反渎职侵权局、刑事执行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技术处、行政装备处、警务处等19个部门。履行职务犯罪的侦查、审查批捕和决定逮捕、公诉、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监督等6大检察职能。2012年以来,在市委、省检察院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的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下,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积极为推进“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宿迁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市检察院获评“全国文明单位”,下辖五家基层院均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两级院先后荣获“全国反假货币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等国家级荣誉称号14项。去年,两个院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院”,其中沭阳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院”。先后有85个集体123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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