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简介:
遵义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起草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性文稿。提出农村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的原则和措施建议。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二)研究拟订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粮油、畜禽乳、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供给生产,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产业和渔政渔港的监督管理工作。(三)负责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牧渔业等一体化建设。承担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承担农产品品牌培育、保护及管理等工作。负责农业交流合作工作。(四)承担农业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意见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及集体资产管理工作。(五)承担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农业领域外来物种。组织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六)参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七)承担农业投资管理工作。拟订农业开发规划,负责编制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融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工作。(八)负责农业生产安全工作。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指导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农业动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实施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九)负责农业投入品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农作物(特产经济作物)种子(种苗)、草种、水产苗种、种畜禽、农药、肥料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兽医医疗器械和渔机渔具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十)承担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指导实施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监督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动植物重大疫情和重大病虫害防控。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外来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和动物检疫审批工作。(十一)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承担农业各产业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供需等相关情况的预测、统计、发布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及发布工作。参与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十二)承担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农业灾情的统计、监测、发布工作,指导种子、化肥、农膜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组织灾后生产自救等工作。(十三)负责农业科技相关工作。指导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十四)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十五)结合部门职责,加大科技投入,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十六)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