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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二)拟订全市人民防空事业发展战略与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三)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制订全市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监督全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人民防空事项;监督检查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四)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组织开展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拟订和实施全市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和各项保障方案;组织和指导城市防空袭演练;负责市级人民防空指挥所建设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人口疏散地域建设。(五)组织实施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和监督管理,开展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协调利用邮电、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防空通信值勤和通信警报网的维护管理。(六)负责组织和协调战时发放空袭警报和实施灯火管制;组织人口与战备物资的疏散和隐蔽工作;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组织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七)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指导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的建设和训练;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完成政府赋予的有关抢险救灾任务。(八)拟订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地面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建设项目、设计的审批、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和管理工作;检查监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的人民防空事项。(九)组织监督人民防空工程平战结合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检查督促人民防空工程平战转换手段的落实。(十)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的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推广应用;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行业标准化管理和人民防空机关 “准军事化” 建设。(十一)拟订人民防空经费计划;负责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收取和使用;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和监督人民防空专用设备、器材的生产和供应。(十二)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建设和管理。(十三)指导、检查和帮助区(市、县)人民防空工作。(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贵阳警备区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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