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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广播电视局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订广播电视、网络视 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 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二)负责起草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地 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检查,指导、推进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三)负责制定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 基础设施建设,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四)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五)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 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 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协调查处广播电视违法行为。(六)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 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七)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 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八)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 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协调推进中国 (贵州)智慧广电综合试验区建设。(九)组织制定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规划、政 策及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 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库急广播体 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十)开展广播电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广播电 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进口、收录和管理。(十一)指导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十二)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 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 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 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 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 开放。(十三)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交办的 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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