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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执法工作。2、综合管理和宏观指导全市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拟定全市质量振兴工作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的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发布全市质量状况公告;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3、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定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负责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管,组织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依法处理。4、负责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有关专项打假活动,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举报、投诉、申诉作,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5、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组织推广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负责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管理工作。6、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监督国家计量制度在全市的执行,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市场计量行为和商品量的监督。7、负责统一组织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全省认证认可工作的政策、措施、规划和计划,推进、指导全市强制性、自愿性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工作,监督管理认证市场和获证组织;负责全市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及认证咨询工作的监督管理。8、承担全市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化妆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实施食品生产市场准入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9、承担全市特种设备质量监督、安全监察的责任,组织实施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充装、检验检测进行监督检查,组织井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制定并实施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10、组织制定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负责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11、垂直管理市以下质量技术监督局。12、承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地方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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