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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地方海事局、贵州省航务管理局、贵州省通航管理局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水路交通行业发展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受省交通运输厅委托负责全省海事、水路运政、港口行政、航道行政执法及监督检查。(二)组织编制我省内河航道和港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拟定全省水运科技发展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三)负责航运信息化建设和水路运输信息发布,做好水路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组织开展水运交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承担交通(航运)战备和水上交通通讯的有关工作。(四)负责全省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质量监督和水运工程造价管理;实施港口岸线、港口设施建设管理;组织实施我省国家和省重点水运工程建设项目。(五)负责全省港政、水路运政和航道行政管理。依法实施各项水路交通规费的征收管理;协调省际水路长途客货运输,归口管理水路运输企业审批、水路运输许可证核发;负责港口经营资质审查和经营许可证核发。(六)负责水上安全监督、海事调处、航行通告发布,承担船舶安全检查、船舶签证、船舶防污管理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监督管理。(七)负责各类船舶法定登记、检验与发证、船用产品法定检验与发证。(八)负责航道及其设施维护、航道通行信号指挥、航标维护、航道绞滩服务、过船建筑物航道维护等相关工作;承担航道清障、炸礁与航道整治以及航道观测工作。(九)协调、指导水运行业体制改革;维护港口经营秩序;维护水运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十)组织开展船员培训、船员考试等工作;做好水运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开展水运交流与合作;指导水运行业职工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十一)负责全省通航河流水电站通航设施的管理指导工作。(十二)承办省交通运输厅和交通运输部有关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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