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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司法厅主要职责:(一)承担研究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在我省的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省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省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提出立法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三)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省政府的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四)承办省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实施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省政府规章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省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负责市(州)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工作。(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六)负责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特设机构和各市(州)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七)负责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八)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九)负责全省监狱工作,监督管理刑罚执行、罪犯改造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十)负责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管理工作。(十一)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十二)负责全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十三)负责本系统警务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十四)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和警衔评授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工作。(十五)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十六)管理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十七)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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