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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投资促进局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投资促进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投资促进工作有关政策、规章、文件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负责指定全市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和目标;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统计工作;负责督查、指导、考核县区、开发区(管理区)以及市有关部门的招商引资工作。(三)负责指导、策划、组织全市性重大投资促进活动,指导和组织县区、开发区(管理区)开展国(境)内外投资促进工作;组织和参加国(境)内外各项招商推介和项目考察、洽谈等活动;牵头负责钦州市组织的国(境)内外投资合作项目的洽谈、签约和跟踪、协调、服务工作。(四)调查、研究本市招商引资、投资软环境和组织开展、承担或委托相关投资领域调研和课题研究工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促进招商引资和改善投资环境方面等相关政策建议和工作措施。(五)负责做好投资企业(者)协调服务工作,并根据市政府授权、受理、协调和处理投资者非涉及党政机关公务人员的投诉事项。(六)负责收集、整理、筛选、发布重大对外招商项目和信息;建立和管理全市招商项目数据库、储备库和重点客商名录库;主持或参与重要招商引资项目论证或评估工作,主持或会同市有关部门开展招商引资项目策划包装等工作。(七)负责对国(境)内外重要投资考察团(组)以及外来投资者来访的接洽、接待工作。(八)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制定、发布等市级归口业务以及相关业务培训工作;协调、联络、指导我市招商小分队、驻外招商工作组开展投资促进工作,并开展委托招商和市场化招商工作。(九)负责与自治区和外省(区、市)主管投资促进工作部门的业务联系;接洽国(境)外相关投资机构和企业,促进项目及资金引进。(十)负责全市投资环境的宣传推介工作;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和业务指导工作。(十一)承担市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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