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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的主要职责: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数字化发展工作。负责统筹全市相关机构的信息化、数字化领域有关项目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政务服务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数字防城港建设、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等工作。负责起草“放管服”相关改革、大数据发展、数字防城港建设、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相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管理办法和考核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市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设施建设领域的专项大数据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快大数据发展、数字防城港建设的意见建议。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数字设施建设,配合做好网络安全工作。负责推进电子政务网络、数据资源安全体系建设。负责协调通信基础设施等其他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协调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建设。负责统筹全市数据资源建设、管理、应用,政务数据的汇聚、共享。指导协调行业主管部门推动社会数据的汇聚、共享,统筹推进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的开放、应用。负责统筹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的建设和发展。负责统筹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协调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规范、管理等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负责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负责对进驻市政务服务平台的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对市级各部门实施行政权力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综合协调监督。负责指导、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进驻市政务服务平台的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及奖惩。承办市直部门、事业单位划入的涉及投资项目、安全生产、卫生计生、市场服务、市政环保、地震人防、交通水利、社会事务、农林畜牧和海洋渔业等方面的行政审批、政府服务事项及相关勘验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指导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拟订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责的督查工作。负责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大数据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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