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简介:
防城港市城市管理监督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行政执法。(二)负责编制城市管理的发展计划、行业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三)负责市政工程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市政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改造和管理工作。(四)负责燃气、公共给排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市容和环境卫生公用事业的行政管理;负责市容环境的综合治理和城市监察,参与拟订城市规划,制定环境卫生专项规划。(五)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参与风景名胜区的申报和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及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查;负责所辖公园、绿地园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监督、检查市风景名胜区规划和城市园林规划的实施;负责审批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资质。(六)负责本系统的科技发展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管理。组织市政科技项目评审和科技成果鉴定、转化、推广工作;负责城市管理信息数字化工程建设。(七)负责本系统财务、统计的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安排市财政划拨的城市维护费及市政建设专项资金;负责城市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收费及有关项目、价格的申报工作;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统计和财务决算。(八)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九)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