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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一)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对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意见建议。提出全市工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工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参与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研究制定,收集、整理、发布工业和信息化信息。(二)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的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研究提出产业结构发展方向和重点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三)拟定全市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全市煤电油运气等重要生产要素和重要原材料的产运需储衔接和紧急调度,组织重点物资的紧急调运,负责全市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的货物运输和生产综合协调。(四)负责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指导全市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的招标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备案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推进全市新兴产业发展。负责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资金、基金安排的建议,协调工业项目融资。(五)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机械、汽车、冶金、有色金属、石化、建材、电子信息等工业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等行业的管理。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负责全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管理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六)负责全市中小工业企业的宏观指导。负责拟订中小工业企业发展的相关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中小工业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产品加工业规划发展政策和项目的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和实施农产品加工项目计划。(七)负责全市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负责民爆器材生产、经销管理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承担自治区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及各军工部门需要地方政府办理的业务。(八)负责全市工业园区管理。牵头拟订工业园区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布局,统筹推进工业园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协调市管开发区运行和绩效考评工作。(九)研究拟订推进工业技术进步、工业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工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相关科技成果产业化。指导全市工业企业开展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指导工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工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工业质量和品牌管理工作。(十)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的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电力工业发展建议,负责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的工业行业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规划促进政策,组织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工业绿色发展政策和规划。负责节能执法监察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工作。负责全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发展和应用的监督管理。(十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经济领域生产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生产性服务业标准,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推进总集成总承包、供应链管理等与制造业密切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十二)推进全市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负责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管理。指导全市工业领域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协调工业行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应急处置工作。(十三)组织指导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企业开拓市场,综合分析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支持工业企业扩大市场份额,推进工业品的销售工作。(十四)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投资促进、对外合作交流和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承接产业转移工作。(十五)负责全市糖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和糖业技术进步、技术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提出糖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配合解决蔗区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十六)牵头组织全市工程系列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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