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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林业局是梧州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2、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3、负责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4、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5、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6、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7、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8、指导、监督全市各产业对森林和草原资源开发利用。9、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11、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和草原市级国有资产,提出全市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12、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13、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14、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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