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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划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3、监测、分析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建立煤、电、油、运等重要物资的运行调控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4、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投资的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节能项目评估,指导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的招标管理工作。5、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疗、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6、承担振兴全市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7、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规划和促进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及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8、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9、负责全市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以及非国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负责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10、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11、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12、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的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电力工业发展建议,负责全市茧丝绸管理工作,负责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的工业行业管理。13、负责全市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承担全市国防科技工业、民用船舶工业的管理,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拟订烟花爆竹行业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14、负责全市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及有关工业园区)管理,牵头研究拟订全市工业园区的布局规划和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全市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和奖惩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促工业园区建设,指导全市承接产业转移工作。15、 负责对用能单位履行国家及自治区颁布的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及节能标准进行监督监察;依法对市重点用能单位、商业和社会用能的用能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全市能源利用违法、违规案件的举报、投诉、仲裁及处罚。16、负责为中小企业开展市场调研、项目论证、收集筛选投资项目、业务咨询等提供专业服务;推动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提供网站建设、计算机软件、硬件、电子商务等培训和服务;提供融资咨询及辅导,组织开展银企对接,协助企业获得资金,征集企业项目融资信息,组织有关人员对融资项目进行评价并向融资机构和担保机构推荐,组织、指导建立完善梧州市信用协会推进梧州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对中小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资格培训。17、负责组织编制梧州市陶瓷产业战略及发展规划,统筹协助做好两个集中区的招商引资、资金筹措、环保评估、物流规划、交通规划、资源协调及产业与园区的宣传推荐等工作,检查、督促、指导两个陶瓷集中区相关工作及政策落实,协调解决园区、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定期不定期召开协调工作会议,推进陶瓷产业园区加快发展,协调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陶瓷产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全市陶瓷产业发展规划,负责中和集中区和大业集中区开发建设的具体工作。18、宣传、推广散装水泥,统筹规划散装水泥发展,收、管、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协调解决有关部门使用散装水泥中出现的问题。19、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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