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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职责:1、负责与军地有关部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区县双拥办的日常联系; 起草年度工作要点和年度工作总结;承办领导小组、双拥办组织的活动及会议的会务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2、组织协调双拥宣传;起草文电和领导讲话;负责管理印章和文电的核发、呈送、归档,以及《柳州双拥网》的日常维护和管理。3、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年度移交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属单位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组织指导开展全市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协调指导随调随迁配偶子女安置工作。参与国防动员、兵员征集、预备役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负责军队复员干部的安置工作。4、负责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舆论宣传和信访工作,承担全市退役军人网上信访办理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5、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承担全市烈士评定的审核和申报工作,组织、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负责外国在我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及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6、组织指导开展全市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协调指导随调随迁配偶子女安置工作。参与国防动员、兵员征集、预备役人员管理等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就业政策,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7、负责退役军人移交安置统计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全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休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接收安置的离休退休军休、符合条件的其他退休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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