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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明山位于南宁市区东北部,地处上林、马山、宾阳、武鸣四县交界处,距南宁市区76公里,北回归线横贯中心,平均海拔1200米,主峰龙头山海拔1761米,为桂中南第一高峰。1999年纳入联合国人与自然生态保护圈名录中,保护区总面积1.7万公顷,有林面积约1.6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与绿化率98.9%,以多样性山地森林生态系统及珍稀濒危特有动植物资源为主要保护对象。大明山具有物种多样性、生物代表性、生物稀有性等特点。大明山管理局前身为1957年12月成立的大明山林场,1981年8月将大明山林场改为大明山水源林保护区管理处,2000年3月南宁地区大明山水源林保护区管理处改为广西大明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2002年7月经国务院审定,新建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02年10月广西大明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更名为广西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04年7月广西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正式划归南宁市管理,2005年6月广西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经费管理形式由财政差额补贴改为财政全额拨款,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核拨。主要职责是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的职责,并对保护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筹、主导大明山自然生态资源保护和旅游资源开发工作,管理局不承担保护区内的社会事务管理工作。2005年12月成立南宁大明山风景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南宁大明山风景旅游区管理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核拨;主要负责对大明山旅游风景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筹、主导大明山及环大明山自然生态资源保护和旅游资源开发工作;南宁大明山风景旅游区管理委员会与广西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2008年经国务院批准,大明山被列入泛北部湾经济区重点旅游区。2009年12月28日,国家旅游局批准大明山风景旅游区为4A级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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