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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济源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旅游管理职责。1.统筹协调全市旅游业发展,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市旅游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旅游工作。2.制订全市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旅游市场的开发工作;负责全市重大旅游活动的组织与实施。3.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全市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情况,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4.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全市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5.负责全市国际国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申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交通、文化娱乐工作。6.推动全市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与国际旅游组织合作的相关事务;落实国家、省赴港澳台旅游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赴港澳台旅游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对港澳台旅游市场推广工作。7.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人才规划,组织、指导全市旅游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从业人员岗位资格考试和定期考核工作。(二)外事侨务管理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外事、侨务、港澳工作规划和政策。2.协调指导全市外事活动和对外友好交往,承办市级领导对外交往。3.负责组织接待来济访问的重要外宾;指导和协调全市涉外礼宾工作。4.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涉外事件、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济活动的管理和来济采访外国记者的管理;审核在济举办国际会议事宜。5.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国人来济工作;指导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指导、推动全市对外经济、科技、文化交流工作。6.调查研究全市侨情和侨务工作,向市委、市政府提供侨务信息;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7.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济合法权益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负责涉侨捐赠监督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8.负责指导、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通过侨务工作渠道开展对台工作。9.指导、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合作、文化交流、宣传及华文教育工作;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10.贯彻执行“一国两制”方针和中央对香港、澳门的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负责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有关工作联系。11.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与香港、澳门因公往来的有关事务,协同有关部门推动与香港、澳门在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参与市内企业在香港、澳门的有关协调工作。12.承担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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