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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总工会成立于1983年3月,现下辖东台市、大丰市、建湖县、射阳县、阜宁县、滨海县、响水县、盐都区和亭湖区等9个县(市、区)总工会。市总在市直设建设、教育、交通、卫生、粮食、水利、外经、开发区、机电、轻纺、化建、物资、商贸、供销、市级机关、市总直属基层等16个工会工作委员会;另在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文化局、农委、体育局等4个局设立局级大基层工会委员会;在市房产局、规划局、江苏悦达集团设立市总直管的基层工会联合会。全市现有独立基层工会组织7000多个,覆盖法人单位1万6千多个,会员88万余人,其中亭湖区独立基层组织400多个,会员总数为4万余人,市直独立基层工会组织400多个(含盐城经济开发区),会员约10万人。市总工会机关现有工作人员33名,设办公室、组织部、民主管理部、宣传教育部、生产保护部、法律与保障工作部、女职工部、财务部、经费审查办公室等七部二室。市总直属事业单位4个,其中工人文化宫35人、干部学校6人、技术协作交流站6人,盐城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5人。盐城市总工会是盐城各级地方工会、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受中共盐城市委和江苏省总工会领导。其机关主要职责是:(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市委、省总工会的工作方针,指导全市工会工作。(二)贯彻执行盐城市工会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任务,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组织开展工会各项工作。(三)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以及省总工会反映职工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和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的拟订;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四)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研究指导工会的自身建设、改革和发展工作;指导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领导、协调市级产业工会工作。(五)协助县(市、区)党委和市有关委、局、企业党组(党委)管理县(市、区)总工会和市级产业(委、局、企业)工会的领导干部;监督、检查市总工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全市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六)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以及指导职工生活、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工作;组织和指导职工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以及合理化建议、技术创新、技术协作活动。(七)会同市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全国、省、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选、表彰、培养工作,并负责日常管理;负责全国和省、市“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劳动奖状、工人先锋号获得者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八)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九)负责工会系统的对外交流。(十)承担市委、市政府及省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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