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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涉及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负责编制公路、水路等规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二)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市邮政、地方铁路、轨道交通、民航产业、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三)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监督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道路、水路运输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全市道路、水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市客运、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四)承担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与港口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渔船检验及其监督管理等工作。(五)负责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六)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及技术标准的实施。组织协调全市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七)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八)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做好网络安全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九)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十)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十一)负责市本级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和审批工作。(十二)承担交通战备职责。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军民融合,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十三)有关职责分工:1、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综合交通运输规划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衔接平衡。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涉及的公路、水路等规划,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涉及的铁路、民航等规划。2、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审核公路、水路、邮政项目须征得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同意。3、水上安全管理的职责分工。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通航水域内运输船舶(含渡口载客船舶)、渔业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农用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驻马店市水利局负责对非通航水域采砂船(含水上附属设施)以及系统内专门用于本行业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公园及园林区内水域游览船舶及水上游览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谁开发、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园区行业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单位负责安全管理。(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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