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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涉及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负责编制公路规划,承担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依据法律法规制止侵害路产路权的行为并责成相对人实施赔(补)偿和对经营性收费站进行行业监管等工作。(二)组织拟订全市公路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市邮政、地方铁路、民航产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承担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规划管理、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管理工作。(三)承担全市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市道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道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道路运输、出租客运等行业及从业人员的证照核发和行为监督管理工作。(四)负责提出全市公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五)承担全市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国家、省公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及技术标准,拟订全市公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全市公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周口市交通运输局派出机构的公路重点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规划、管理全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及施工监理和全市交通工程质量鉴定、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六)指导全市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参与全市高速公路及干线路网运行监测、联网管理和协调工作。(七)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做好网络安全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八)拟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研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九)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十)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外资,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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