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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规章草案,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四)负责指导工业企业改制工作,拟订全市工业企业改革的政策,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企业家队伍建设工作。(五)积极推进工业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促进工业经济统筹协调发展,提高工业整体技术水平,不断增强自立创新能力,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步伐。(六)负责提出全市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以及国家、省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七)组织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省和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工程,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市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八)承担全市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省和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十)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十一)研究提出全市钢铁、有色金属、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行业管理政策和建议,依法规范和整顿其经营秩序。(十二)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十三)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政务信息化、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十四)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五) 指导和推动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区域性合作、专业化协作、对外合作、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区工业、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的考核与奖惩。(十六)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化工作。(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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