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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林业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4个职能处(室),即办公室(计划财务处)、林蚕处(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政资源管理处和政策法规处。 承担全市林业行政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是:一、研究制定林业(含蚕桑、蚕种、果树等经济林,下同)和林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合理配置林业资源和改善林产品、果品品质、蚕茧质量;预测并发布林产品、蚕茧、果品及其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经济信息。二、指导林业资源区划和可持续发展工作;组织生态林业建设,指导商品林、经济林建设;指导林业用地、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林业生物物种的保护和管理。三、制定林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林战略;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林业教育和林业职工技能培训工作;指导林业系统涉外工作;组织有关林业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制订林业外向型经济发展规划。四、组织实施林业产业技术标准;组织指导林副产品及有关林业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工作。五、组织全市森林资源、森林病虫害种类及野生动植物清查普查、监督及管理。六、研究拟定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的政策;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区域生态环境治理,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资源和林地、林权的管理,组织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以及森林病虫害防治;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开发。七、受市政府的委托,负责育林基金的征收和管理。指导各类商品林、风景林的培育;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木材加工业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蚕桑、果树的种植和生产;协助指导全市林业法制宣传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能实施依法管理。八、组织、管理、指导全市护林防火工作,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九、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义务植树、国土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协调、组织、督促检查和评比表彰全市绿化工作;负责绿化费和义务植树统筹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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