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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成立于1983年, 隶属江苏省盐城质量技术监督局,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依法承担国家、省、市有关职能部门下达的质量监督检验、司法鉴定检验、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等检验检测工作的资质。盐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现建有4个省级质检中心,分别为:江苏省轻工机械质检中心、江苏省烟花爆竹质检中心、江苏省电光源质检中心和江苏省风能设备质检中心。同时,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盐城食品农产品检测中心、盐城质量技术监督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所也设在盐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盐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还取得国家安全生产检验检测机构乙级资质,以及食品、橡胶密封制品、车用摩擦材料、橡胶软管等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资质,承担了国家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抽查任务。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执法工作。(二)综合管理和宏观指导全市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拟定全市质量振兴工作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的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发布全市质量状况公告;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三)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定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负责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管,组织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依法处理。(四)负责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有关专项打假活动,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举报、投诉、申诉工作,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五)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组织推广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负责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管理工作。(六)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监督国家计量制度在全市的执行,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市场计量行为和商品量的监督。(七)负责统一组织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全省认证认可工作的政策、措施、规划和计划,推进、指导全市强制性、自愿性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工作,监督管理认证市场和获证组织;负责全市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及认证咨询工作的监督管理。(八)承担全市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化妆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实施食品生产市场准入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九)承担全市特种设备质量监督、安全监察的责任,组织实施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充装、检验检测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制定并实施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十)组织制定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负责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十一)垂直管理市以下质量技术监督局。(十二)承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地方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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