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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一)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研究拟订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机关和市直机关后勤服务的统筹规划、政策协调。(二)负责市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规划、政策、制度和办法的起草并监督实施。(三)负责编制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和公务员集中住宅区的总体开发建设规划,制定分期建设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房产、地产的基本建设管理和开发工作;负责市直单位公有房屋基本建设项目的初审工作;负责集中办公区机关用房的统一管理,整合调配;负责制定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公务员集中住宅区、市领导住地的物业管理方案、委托物业管理单位管理并监督实施。(四)负责市级机关公务车辆的管理和公务用车制度的改革;制订车辆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市级机关车辆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等事项的初审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公务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及驾驶员安全教育工作。(五)负责市直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六)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各项公共基础设施、设备等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的水、电、暖、气的供应和维修维护工作。(七)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的环境秩序、院容院貌、安全保卫和消防管理工作。(八)负责市级领导干部服务及生活区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管理服务工作。(九)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电话通讯和有关管理服务工作。(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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