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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商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国内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我市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和措施。(二)统筹协调、归口管理全市对外开放、商贸流通、对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电子商务等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意见措施,深化商务领域改革。(三)负责全市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研究推进开放带动主战略实施的长效机制;督促检查对外开放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对外开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四)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相关事务的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五)拟订规范全市商务领域市场秩序的意见措施;负责全市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负责督导全市商务领域监管执法和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市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促进措施, 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六)负责全市市场体系建设工作, 促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负责拟订促进全市流通产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和措施,协调推进全市流通领域法规的贯彻落实,推进全市流通产业发展;牵头协调全市物流业转型发展工作。(七)组织实施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依法对有关特殊流通行业和散装水泥推广应用进行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管理。(八)负责全市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执行国家对外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依法监督全市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牵头负责全市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九)拟订全市服务业、服务贸易发展意见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促进服务进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服务外包平台建设;依规对全市举办的经贸交流活动(含博览会、展销会、交易会和国际性会议等)进行管理,依规对市内举办的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进行监管;负责商贸服务业务行业管理工作。(十)拟订全市外商投资规范性文件和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外商投资事项进行监督管理;统筹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投资环境治理工作,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运行过程中的问题,依法受理、处理境内外投资者的建议和投诉等。(十一)牵头负责国内经济技术合作和区域性经贸交流活动;负责境内招商引资及统计工作。(十二)拟订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规范和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市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执行国家有关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政策,牵头负责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十三)负责全市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的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十四)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意见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组织实施全市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和标准,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十五)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境)经贸团组申报工作。(十六)负责全市口岸建设管理工作。(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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