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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负责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政策、规划、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二)组织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联系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定点扶贫工作。协调指导各行业部门的扶贫开发工作。(三)按照省扶贫办要求,提出确定全市农村贫困人口和扶贫开发重点县、乡、村的建议。(四)负责拟订全市扶贫资金分配方案,参与扶贫开发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扶贫开发内部审计工作。(五)按照项目资金管理权限,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呈报、批复扶贫开发重大项目、跨区域项目和专项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扶贫开发项目管理办法,发布扶贫开发项目建设指南;审核、呈报、批复年度扶贫开发项目计划并监督、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六)负责扶贫开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搬迁扶贫工作,指导全市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村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七)指导全市贫困地区产业化扶贫、小额信贷扶贫和互助资金扶贫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革命老区扶贫工作。(八)组织指导全市科技扶贫工作。协调引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承担全市扶贫开发技术、农村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开发系统干部培训工作。(九)组织外资扶贫项目的论证申报,指导项目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参与开展扶贫国际交流与合作。(十)组织对扶贫开发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扶贫系统统计信息工作。(十一)加强扶贫开发资金资源的统筹整合,组织指导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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