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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文〔2018〕46号)规定,安阳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涉及全市综合交通运输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负责编制公路、水路等规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工作。二、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市邮政、地方铁路、轨道交通、民航产业发展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拟订全市交通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三、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道路、水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四、承担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设施安全保障、渔船检验及其监督管理等工作。五、负责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六、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及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全市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七、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联网管理和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八、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做好网络安全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九、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研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十、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十一、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外资、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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